查看原文
其他

你家狗狗“上户口”了吗?关于养狗你不得不知道的事……

通川公安 2021-07-09



近年来,城区内养狗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夏天来临,闷热的天气会使犬类动物烦躁、冲动,平时温顺的狗狗有时也会大发脾气,甚至出现攻击行为,给社会治安带来不小的隐患。为了大家和狗狗的安全,根据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强达州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的相关要求,在中心城区限养区内,狗狗主人需要给自己的爱犬办理相关“身份证”。

目前,通川区各限养区域办理养犬证的工作已全面展开,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Get如何给狗狗办理“身份证”,为自己的爱犬上“户口”!



限养区内饲养犬只许可的相关事项

养犬要办证

限养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养犬许可证制度,未经免疫和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限养犬只数和禁养犬种

(1)限养区范围内每户限养一只犬,盲人和肢体重残人每人限养一只导盲犬或扶助犬;

(2)禁止饲养烈性犬和成年犬体高超过50厘米的大型犬。

烈性犬、大型犬的品种目录,由动物防疫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确定。


限养区范围

通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达川区翠屏街道办事处、三里坪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范围。

上述限养区范围内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医院、学校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等区域,禁止养犬。


通川区犬证办证所需材料

(1)申请表(辖区派出所和和所在居委会签意见);

(2)辖区动物防疫部门发给的犬只免疫证明(标志)和检测证明;

(3)狗和犬主的2寸彩色照片;

(4)犬主的身份证证明文件。



如何对犬只进行免疫

《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规定:饲养犬只,犬主必须带犬到当地畜禽防疫机构进行犬只登记、免疫,领取和拴挂犬只免疫标志,并按规定带其到当地畜禽防疫机构进行定期检测。

免疫咨询电话:市农业局0818—2521526


通川区犬证办证流程


一   申请人到辖区派出所领取申请表,由社区或单位和派出所盖章,带上其余所需材料且手续齐全后到通川区政务大厅(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3楼)现场免费办理;

二   公安部门对养犬提交的材料和犬只进行审查;

三   公安部门对养犬人及其所养犬只进行登记;

四   向养犬人发放养犬许可证。



在大家领到自家狗狗的“身份证”后,对于如何管理好自己的爱犬,还需Get到的相关事项!

限养区饲养犬只应遵守规定

(1)养犬人应当妥善管理犬只,对犬只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犬只;

(2)携犬出户须在所携犬颈部悬挂准养标志与免疫标志,以备查验;

(3)携犬出户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必要时应当为犬只戴嘴套;

(4)携犬出户应当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维护公共卫生环境;

(5)携犬出户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及其他行人;

(6)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医院、学校、大型商场、酒店、影剧院、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少年宫、体育场馆、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广场、公园、游园、公共绿地、车站、码头、航空港等人员密集场所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共场所,但军警人员执行公务、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

(7)禁止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征得驾驶员的同意;

(8)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行人的行为,犬只伤害他人的,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医疗机构诊治,垫付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重大传染性疾病报告制度

养犬人和动物诊疗机构发现犬只疑似患有狂犬病或者人畜共患传染性疾病的,应立即向所在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协助进行检疫和无害化处理。


对养犬违法行为的处理

(1)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规定责令养犬人整改或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驱使犬类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妨碍公务行为的处理

拒绝、阻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里养狗狗的市民请尽快到指定场所给爱犬办理“户口”。

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818—2124585

温馨提示




-END-




▼点击阅读原文


信息来源:治安大队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